公司治理

董事会成员
专门委员会

潘刚 董事长兼总裁

潘 刚,男,1970 年 7 月出生,汉族,经济学博士。公司董事长兼总裁。

赵成霞 董事、副总裁、财务负责人

赵成霞,女,1970 年 10 月出生,汉族,大学本科。历任公司董事、副总裁。现任公司董事、副总裁、财务负责人。

王晓刚 董事

王晓刚,男,1973 年 8 月出生,汉族,硕士。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、董事、信息工程部总经理。现任公司董事、工会委员会主席、信息科技中心总经理。

赵英 董事

赵 英,女,1972 年 12 月出生,汉族,大专。历任公司冷饮事业部行政部行政总监。现任公司董事、生活服务公司总经理。

王爱清 董事

王爱清,女,1974 年 12 月出生,汉族,大学本科。历任公司液态奶事业部物流管理部人事行政经理、总裁办公室督办副总监。现任公司董事、工会委员会副主席、党群综合部党群副总监。

李峰 董事

李峰,男,1979年11月出生,汉族,工商管理硕士。历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科员,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政府副区长,托克托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,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、总经理,呼和浩特城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、董事、总经理。现任公司董事,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,呼和浩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。

吕刚 董事

吕 刚,男,1969 年 8 月出生,汉族,管理学硕士。历任公司独立董事、大连海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总裁、大连瑞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。现任公司董事、大连瑞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。

彭和平 独立董事

彭和平,男,1950 年 6 月出生,汉族,哲学硕士。历任公司监事、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、校友会秘书长、教育基金会秘书长、研究员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。

纪韶 独立董事

纪 韶,女,1954 年 4 月出生,汉族,经济学博士。历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、博士研究生导师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。

蔡元明 独立董事

蔡元明,男,1969 年 10 月出生,汉族,工商管理硕士。历任阿尔斯通电力集团全球副总裁、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。现任公司独立董事。

石 芳 独立董事

石 芳,女,1971 年 9 月出生,汉族,管理学硕士。公司独立董事、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研究生导师。

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

为适应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战略发展需要,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,健全投资决策程序,加强决策科学性,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,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规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组织机构、明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职责权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。
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。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按董事会授权,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。

为适应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战略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名单:
主任委员:潘刚先生
委员:赵成霞女士、王晓刚先生、王爱清女士、李峰先生、
吕刚先生、蔡元明先生、石芳女士
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

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(非独立董事)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结构,明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。
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董事会授权,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,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;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。
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名单:
主任委员:蔡元明先生
委员:纪韶女士、石芳女士

提名委员会

为优化董事会组成,规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程序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织机构、明确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,保证提名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。
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。提名委员会按董事会授权,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、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。

提名委员会成员名单:
主任委员:纪韶女士
委员:彭和平先生、潘刚先生

审计委员会

为提高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“公司”)治理水平,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,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、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及其他有关规定,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。
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,对董事会负责,向董事会报告工作。审计委员会按董事会授权,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、监督和核查工作。

审计委员会成员名单:
主任委员:石芳女士
委员:彭和平先生、赵成霞女士